Tuesday, June 16, 2009

愛的旋律

“愛情”、“愛情”,其實愛比情更深刻更高尚。可是為什麽我們周圍總是充斥很多的“情”,卻沒有太多人說起“愛”。我們聽情歌,不是愛歌。我們寫情詩,不是愛詩。我們和情人談戀愛,卻很少把對方稱爲愛人。所以我們要慶祝情人節,卻沒有愛人節。 英語更過分,索性把情和愛都用一個Love字解決,簡直把上帝賜給人類最珍貴的瑰寶庸俗化了。

別的不說,就說情歌吧。現在的情歌很容易誤導人,濫用文字製造太多情緒。特別是那些斷腸情歌,總是令聽者有心,陷入更深的憂鬱當中。爲什麽這些歌是"情歌",而不是"愛歌"?因爲情歌多是爲了抒發情緒。真正的愛,最簡單不過,但卻不是一言兩語足以形容。而優美華麗的詞藻卻又顯得多餘、浮誇了。真正訴説愛的歌,是不應該有歌詞的。

我正正想起了這首歌。

《D大調卡農》,全名為《Canon and Gigue in D》,“其實並非曲名,而是一種曲式,字面上意思是「輪唱」,簡單的講,就是有數個聲部的旋律依次出現,交叉進行,互相模仿,互相追隨,給人綿延不斷的感覺。 一個聲部的曲調自始至終追逐著另一聲部,直到最後……最後的一個小結,最後的一個和弦,它們會融合在一起,永不分離。這是纏綿極至的音樂,如同兩個人生死追隨。”

多好,沒有了文字的框框,就可以真正用心去體會愛的真諦。

*

我問R先生,什麽是愛。

“When you turn around, then you see it”。他說道。

我相信一見鍾情,我也相信愛必須始於一種感覺。但感覺始終會消逝,那究竟有什麽能夠把這份感覺維持下去?

很多人發現,這份感覺無法維持,那剩下的只是責任。

這麽說,豈不是很消極?

*

當我們打開聖經,不難找到關於愛的章句。

I found the one whom my soul loves.
~Song of Solomon 3:4

他/她必須觸動你的靈魂,而不是你的眼睛。因爲神也説過,祂注重的不是眼睛所見,而是心所見的。

Let us not love with words or tongue but with actions and in truth.
~1 John 3:18

不是單單說甜言蜜語,而是用行動和真理證明,因爲這才是發自内心的。

Love comes from a pure heart and a good conscience and a sincere faith.
~Timothy 1:5

我的理解和經驗得出,如果失去了其中一項,就有了罪惡感,這愛就變質了。

This is my beloved and this is my friend.
~Song of Solomon 5:16

淺白的道理,愛人還必須是一個好朋友。否則,感情無法維繫下去。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casts out fear, because fear involves punishment, and the one who fears is not perfected in love."
~1 John 4:18

愛不是懲罰,愛不是情緒上的折磨,愛不是試探。

覺得自己一直被小心翼翼地保護著。感恩。第一次像現在這樣沒有太多的負面情緒。這個世界形容的愛必須是刻骨銘心,狠狠地傷過才算是愛過。我卻認同聖經所說的“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

“Don't cry because it's over. Smile because it happened.”
~ Dr. Seuss

下一次看見你,我什麼也不必說,點頭微笑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