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6, 2010

"我聽朝要返Church"

在某個生日派對。音樂很嘈耳。他默默地坐在角落,守護著目標人物的手袋。這時,她向他走過去。他展現出燦爛的笑容。

她:“你怎麽一個人在這裡?不去照相嗎?”
他竊喜:“你說真的嗎?”
她:“是呀...... 啊,我的意思是和壽星女照相。”心想,不是和我啦。
他:“這個,不太好意思。我其實不認識壽星呀。”
她:“哈哈,不會吧。Anyway,我要先走了。Bye bye!”
他著急:“不會吧...... 不要走吧。這麽早。你還要去哪裏嗎?”
她:“不是不是,我要回家了。”
他作扁嘴撒嬌狀:“這麽早就回家。不要走可以嗎?”
她:“因為我明天一早要去Church。”
他嚇一跳:“啊,原來你這麽乖。我嚇了一跳呢...... 沒有沒有,開玩笑的。”
她:“是嗎?哈哈。我先走了。再見。”
他無奈地揮揮手,沒有要電話號碼,沒有送她搭車。

原來基督徒就等於乖,而乖女孩的身份,對某些人而言,是turn-off。對女孩子而言,這個身份,也能用來保護自己呢。

Thursday, April 22, 2010


除了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計較討價還價以外,艾莉最討厭的就是和人爭東西,總覺得這樣很失儀態。也許是家教的緣故 - 從小父母就教我要學孔融讓梨,做個謙讓的好孩子。有一次我死活不讓在我家留宿的表姐用爸爸送的新牙刷,就大哭大閙起來,結果被爸狠狠打了一頓,記憶猶新。自此以後就再也不敢了。又或許是家中獨女的緣故,父母都讓我,所以我也沒有爭的的必要。所以和許多同齡人比起來,我沒什麼太多實戰經驗,所以就自欺欺人地超脫起來,以為自己真的是與世無爭的小龍女。

你說我消極?其實這叫以退爲進。反正真正屬於我的,根本沒有爭的必要。不屬於我的,我無所不用其極地爭奪回來,過程已經把我折磨得筋疲力盡,最終得到它也未必會感到滿足。爲何不給自己留點餘地,剩點力氣,高貴地放手,瀟灑地轉身就走。總比撕裂了自尊露出貪婪的面孔,到頭來爭贏了東西,卻輸了陣勢輸了道理。有聽過兩個婦人在所羅門王面前爭子的故事嗎?孩子的生母不就是那個寧願選擇放手的婦人嗎?最後智者所羅門王還是把孩子判給孩子的生母。那個冒充生母的婦人輸了官司也輸了面子。

可是有時如果被人欺負到頭上來,而道理又是站在我方陣營的話,我絕對不會妥協。我面子可以不要,骨氣一定不能輸。究竟我想強調的東西是什麽?有什麽好爭的?嘿嘿,不是男人啦。我說的是 - 的士。

四月二十一日早上7時40分,就發生了一場因一輛的士引起的...... 邂逅。男主角是一個西裝革履的“青年才俊”,女主角是小妹本人。不要誤會,這一場邂逅沒有風花雪月,一點也不美麗。小妹之所以稱呼男主角為“青年才俊”,因為我從來不會批評別人長相。話説小妹早上等了好久才終於看見一輛空車,急忙招手示意的士停下,正準備上車,只見半路殺出個程咬金。程咬金一個健步跑到小妹前面,插隊插到以為自己是先到,真是厚顏無恥。幸好的士司機大哥是正義的朋友,把車停在小妹面前,小妹懶得理這個插隊過了頭的程咬金,開門就上。西裝程咬金以為自己很有道理,竟跑來和我理論起來。

“I was first and you came after me. I should get the taxi."

豈有此理,用英語兇我?我也會說,說得還比你好聽呢,loser。"Excuse me.  Please get out.  There was a queue and you just cut the line."

這時小妹已經優雅地坐在的士的後座了。他竟離譜得霸王硬上車,跨過我坐到後座的另一邊去。我差點要喊非禮!可是眼看快要遲到,我實在不想再有任何變節,否則我定會給他一個巴掌。為這個斯文敗類搞到要去警察局才了事實在是浪費時間。這時一位旁觀的女士上前為我辯解,用英文。

這時程咬金的英文開始不夠用了,突然說起國語:“讓我搭吧,我很趕時間”。國語我也會呀。我就投其所好和他說起國語來: “大家都趕時間呀!”這時正義的朋友司機大哥開腔了:“男士應該讓女士嘛。” 穿西裝的人不代表有風度,正等於的士司機不一定是老粗一樣。相比之下,誰優誰劣,不用多說啦。我正想稱讚正義的朋友,他突然說了一句“不然你們一起搭吧”。什麽!居然我和他乘坐一輛的士?這不是便宜了這個橫刀奪車的程咬金?!我把臉一沉,此時無聲勝有聲。

程咬金自知理虧,怕我把他踢出車門,急忙問我要去哪裏,我沒好氣地說是尖沙嘴地鐵站,他連忙說自己也是,死活不肯走。“剛才對不起,車費我來付”。別人都正式道歉了,我是淑女,不是“港女”,何必得理不饒人,最後還是勉強答應他的不情之請。要是不答應,又不知要拖多久才能開車呢!不過我全程“黑面”,正眼也沒瞧過他。途中也想過我下車時應該付一半車費,怕成了我搭他順風車的樣子。可是一時半刻怒氣難咽 - 這傢伙害我遲到,付一點車費也是應該。下車前我仍然禮貌地丟下一句“thank you”,算是僵局過後最得體的回應了。

明天要早點起,避開那個程咬金。

Thursday, April 15, 2010

賣菜的艾莉

同組的“好爸爸”放年假舉家到悉尼參加大女兒的畢業典禮,剩下我和不會說中文的巴斯光年。所以本地客戶的電話都得靠我。這兩個星期,我上班時間内幾乎不停地接電話,講電話,發電郵,問價,定價,還要和客戶討價還價。這和街市有什麽分別。真搞不懂市值逾百億港元的大企業為何會為幾百塊錢和小妹斤斤計較。巴斯光年火了,要我和客人說差的那幾百塊,一定會從聖誕果籃裏送回去。這不等於要我挖苦客人小氣嗎?每每遇到這種僵局,我都左右做人難。上司下達了指令,我不好抗衡吧?可是如果得罪了大客戶,以後還有生意做?我得想想兩全其美的方法,順得哥情又不失嫂意。口才再好一點就好了 - 不是油腔滑調的那種,是有急智處理糾紛遊刃有餘的那一種。要大將之風,不要花拳繡腿。哎呀,真後悔當初在大學沒有選修那門商業談判課。

通了一兩百個電話,回了幾十個電郵,我實在不想再講話,不想再上網聊天,不想再寫電郵了。睡覺去,明天一早還要開檔呢。

*魚缸 - 是交易室被公司同事取的外號。盡管如此,我可不是“金魚婆”。我要做崖上的波兒!

Wednesday, March 3, 2010

豌豆公主

上一篇博文談到生命和信仰太深沉了。年紀輕輕就開口閉口的人生哲理似乎有點不符合身份。今天談點輕鬆又實際的 - 護膚法則。

話説艾莉的皮膚屬於敏感膚質,臉部皮膚底層缺水,容易泛紅和痕癢。四個字 - 臉皮太薄。素顔的時候,貼近一點能看到皮膚下的微絲血管。估計一半原因來自艾莉媽的基因,另一半是艾莉以前對洗臉特別執著,非得把臉洗得乾乾淨淨不可,結果損壞了皮膚的保護膜。結果一旦用了成份不天然又帶人造香料的護膚品,就容易痕癢和出紅疹。一到換季天氣驟變就特別麻煩。因為底層缺水,臉頰容易起小粒粒,不知要用多少遮瑕膏才能把這些討厭的東西遮起來。更麻煩的是,無論用多少名牌保濕精華上多少次美容院,還是一樣缺水。問題究竟出在哪裏?為什麽就是不吸收呢?

去年的一次機緣巧合,小妹經某莎莎分店的Sales姐姐強烈推薦下買了一瓶神仙精華素 - 不便宜,剛開始還真心痛,但用了以後發現是物超所值!Sales姐姐說,她閱臉無數,我的個案屢見不鮮。原來底層不吸收水份的罪魁禍首是皮膚底層積聚的壞死細胞。這些細胞小朋友們實在又笨又頑固,不懂得自我分解又賴在那裏不走。所以再名貴的水份精華也會被他們堵住,滲透不到底層去。哇,這解釋實在太科學了!頂一個。這瓶神仙精華素和其他抗敏精華素不同之處在於它不僅僅能夠舒緩敏感症狀,還能從根本著手,智能分解壞死細胞,這樣水份精華就能滲透底層肌膚了。數碼化,太前衛了!再頂一個。燈燈燈櫈,神仙精華素就是它!

Maria Galland Gentle Soothing Infinity Serum

艾莉只用了一瓶就見效了。最近姐妹們都說我皮膚變好了,問我是不是做了彩光換膚。我說美容院都是騙人的。之前被她們哄我做的那些巧立名目的療程,把我的臉皮搞得更薄,結果皮膚根本沒好過,還變本加厲呢!年輕的時候其實根本就不用去做美容。只要因應自己的皮膚特製善待自己的皮膚和身體,皮膚自然就會好的。

現在我的護膚程序還原最基本。潔面 -> 化妝水 -> 水份精華 -> 保濕面霜+眼霜。選用的都是成份非常溫和的醫學美容產品,是萬寧代理的開架牌子,有興趣的話就私下問我。一至兩星期會用溫和成份的去角質產品(也是那位Sales姐姐介紹的,非常便宜的日本牌子,但很好用。)因應乾燥程度,三到四天敷面膜。這個,聽上去好像也不那麽簡單......

初春的氣溫很不穩定,乍暖還寒。我的面頰又開始覺得痕癢了(我的皮膚是人體氣候儀嗎?)今天左臉頰就起了一小塊紅紅的。啊,又要開始和敏感抗衡了。

今天聽同事提起安徒生童話裏那個墊四十個床墊都能因為一粒豌豆而失眠的公主。怎麽聽起來像是“薄皮”的我啊。不僅“薄皮”,耳朵也很靈敏。除非是累得筋疲力盡,否則連蚊子飛過,秒針走動的聲音我也受不了。“公主病”是不是應該加上這項徵狀。

就算我怎麽不服氣,六十後大叔還是說對了,我是活在象牙塔裏不食人間煙火的幸福一群了。困擾我的,竟是這等雞毛蒜皮的小事。臉皮再厚也會臉紅啦,更何況是我。

Saturday, February 27, 2010

生命爲何

生命為何 為何終結
我的生命 如像那輕煙轉眼瞬間
問為何 為何失去 嘆息生命如同茫茫路

生 誰明白真正要為何事
死 誰明白真正會是何樣
我心力竭 我心疲乏
但沒法平靜在轉圈不斷

*

很久沒有談信仰,今天真的很想認真談談。

兩個星期前在韓國發生的滑雪意外,奪去了教會一位少年人的生命。我雖不認識他,卻在參加教會祈禱會的緣故下,成為最早得知噩耗的其中之一。

教會有四百多人,在道顯聚會了兩年多,我還沒來得及認識他,想不到第一次聽他的名字,竟是得知他死訊的時候。當時我對他的面容沒有絲毫印象,和他的父母也只有幾面之緣,但本來滿心歡喜地參加青年部祈禱會的我也難免心中一沉。同為主内的弟兄姊妹,同感一靈,在禱告中我感受到少年父母親痛失愛兒的悲慟。神教我們“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的眼眶濕了,在禱告中問上帝“你這樣看重你的孩子,為何竟容許他的生命消逝得如此輕於鴻毛?”

那晚回家我想起了這首詩歌 - 《生命為何》,一首我中學時代已經會唱的詩歌。年幼時哼起來,只覺得旋律好聽,不能完全感受到歌詞的沉重。那晚哼起來,每個音符卻有千斤重。隔日,消息不徑而飛,成爲各大報章和電視新聞的頭條,成為交易室的同事們議論的話題。我用沉默代替回答。好想記錄自己的感受,打開網誌,手指卻沉得提不起來。沉重不是因為悲痛。說實話,我並不認識這位小弟兄,我嘆息,因為我惋惜,也憂心他父母的精神狀態。沉重,更多的是來自我對生命更深的體會。

我嘗試用“選擇論”來解釋這次意外,但我還是失敗了。毫無疑問,神給予我們自由意志和選擇的權利。那麽,人世間許多悲劇往往是種種錯誤決定的後果。姑且勿論人的愚昧無知,上帝依然是掌權者,祂還是允許了那一刻是他生命的終點。或許是在祂創造他的那一刻,已經決定了這一刻的來臨。熱愛生命的少年人英年早逝,這世上因為厭世而自殺失敗的例子卻屢見不鮮。這不是很荒唐嗎?人有選擇的自由。我們有權選擇使用財富的途徑、發展事業的方向、結伴一生的伴侶(當然也要對方選擇了你才可以)。但面對生離死別,我們毫無選擇。無論一個人有多麽堅強多麽勇敢多麽有智慧,他一生單憑自己的能力總能奉凶化吉,甚至享盡世間的榮華富貴和一切美好的愛情親情和友情。但這麽完美的人也始終難逃一死,生命的終結,由不得他決定。更何況是你我這般平凡的人?我們毫無選擇的時候,就是我們軟弱無力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有軟弱的時候,只是我們不願意承認而已。我們“堅強”得欺騙了自己。那麽,是否要等到吐最後一口氣之前,我們才去哀哭自己的軟弱無力呢?

關鍵不在於生命的長短,而在於生命是否豐盛。我們無權選擇自己生命的長短,卻絕對有權選擇過豐盛的一生。那位小弟兄在年幼的時候已經選擇接受了上帝的救恩。那一刻,他已經得到永生的盼望,並使他在地上短暫的一生過得豐盛精彩,照亮了他身邊每一顆心。從孩子父母眼中的平安我看到了盼望,他們和他的分離是暫時的,他朝在天國還能一家團聚。

此刻我想,倘若我未信主,以上的言論在我眼中,必定是天方夜譚,是癡人説夢。什麽天國什麽永生,全是自我催眠的東西。人死了就塵歸塵土歸土,灰飛煙滅。更何況,現代科學不都有依據否認上帝的存在嗎?但是,科學不是絕對。理論也要通過假設才能成立,統計學也有偏差,概率只是以既有的事為基礎的猜測。人的智商不會超過兩百,聰明絕頂如牛頓是基督徒,如愛因斯坦也不能否認祂的存在。沒有人能完全了解神創造和生命的奧秘,因爲你不是神。什麽總要堅持相信自己的理性,而不嘗試打開心去感受祂的存在?謙卑地接受自己的不足,不再偏行己見,已經是信仰路途上的一大步了。

《Have a Little Faith》- 應該是一本不錯的入門書。

*

生命屬神 由神所賜
你的生命 全是我主所寶貴愛惜每段路途
蒙神看顧 我主深願同行悠悠路到永遠

Friday, February 5, 2010

最初的我們

“你小時候好冷酷,總是對人愛理不理的。”


在這個陽光明媚的週末下午,我們坐在Hullet House的陽臺上一邊享受茶點,一邊回憶當年。

眼前這位老同學,用冷若冰霜來形容童年的我。小學時代的我,只和幾個要好的同學玩耍,並不喜愛結交朋友,總是給人傲慢的印象。我不是傲慢,只是太慢熱了。當時班上有幾個男同學,似乎覺得這樣子的我更有挑戰性,就一窩蜂地對我展開“追求”,他也是其中之一。

這些人小鬼大的男同學,最後當然是全軍覆沒了 - 我哪知道什麼喜不喜歡,只覺得討厭他們。我曾把一位同學上課傳的情書當衆撕得粉碎;收到的禮物,不敢拿回家,就乾脆轉送給別人。眼前的這位老兄,也曾因爲放學跟蹤我回家而被我用水壺打了一頓。第一次追女孩子就遇到這麼潑辣的對象,難怪他印象深刻。這天他來香港談生意,順便約了我出來。找了間有特色的餐廳喝下午茶,椅子還沒暖,就被他翻起舊賬。不過說真的,那時畢竟是初次追女孩子,他們的手法實在笨拙,毫無技巧只是一味地窮追近乎騷擾的地步:跟蹤我回家,打電話給我又沒説話,在班房大聲朗讀情書,根本沒理會我的感受。十嵗,我當時才十嵗!這對我而言簡直就是童年陰影。害得我有好長的一段時間,對男生突如其來的追求非常警惕甚至反感。關於這一點,我當然沒有直接告訴他。畢竟這麽多年了,難道還要對“童年陰影”耿耿於懷嗎?

“其實我當年,為了追你背地裏也做過不少努力。”

我心想,那時的黃毛小子,懂得什麼是喜歡嗎?

原來他為了引起我的注意,發奮圖強,從倒數第三名一直拼到前五名。當老師在班上公佈名次的時候,我猛地發現這個人居然步步威脅我在班上的名次。果然被注意到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男子漢大丈夫,成績怎麽能比喜歡的女生差呢?當然要超過她了。噢,這個人還蠻有志氣。再來一個原因,就是要和我考入同一所中學就可以繼續追我了。我居然做了件好事,造就了一個社會棟樑。

他還說起一件我已毫無印象的瑣事。每年暑假我們學校都舉辦消防夏令營,組織學生到消防局參觀。每年都是班上成績最好的三位同學獲得參加的名額,當然包括我(我已經忘了我當時考前三名)。四年級升五年級的暑假,他想在暑假期間見我一面,所以厚著臉皮向班主任要求參加。因為他當時成績突飛猛進,老師決定獎勵他的進步,所以批准他參加。他那天欣喜地到學校集合,卻不見我的身影。最後失望地發現,本來每一班只有三個名額,結果是考第三的我被換下來了。

同學分享他感情上的經歷。前年在事業最低落的時候被一起十年的初戀女朋友甩掉。分手的主要原因來自一個條件比他優秀的第三者。他單身了一年多,尋尋覓覓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對象。畢竟那次的傷害太深了。別人叫他騎驢找馬,他笑言他沒有這個心理素質。在他抵港的前一天,得到她即將和現任男友結婚的消息。無奈比痛苦多。她會後悔的,因為今日的他事業開始起步,創業也有了成果。但一切已經回不去了。

我呢?一些童年往事,就這樣被他的訴述一塊一塊地拼湊起來。開心的,當然比不開心的多啦。順便感嘆一下,這幾年感情像坐過山車,經歷不少高低起伏。我在風雨中走過,變得更成熟堅強,依然心向陽光,期望有一天能雨過天晴。舊同學的分享,提醒了我,也提醒了他自己最初的純真。男人雖然來自火星,金星人真的很難理解。其實他們都是長不到的孩子。在他們心裏最深處,住著一個曾經真心付出感情的小男孩。他曾被狠狠地傷害,漸漸地他不再像以前那麽勇敢、那麽坦白、那麽認真對待感情。他寧願披上盔甲戴上面具,換另一個方式對待金星人。他以為要耍耍花樣,玩玩欲擒故縱,才能獲取芳心。所以做出許多令金星人費解的行爲。

我的心裏也住著一個小女孩。她正在努力做回最真的自己。正如以弗所書所教的那樣:“用愛心說誠實話”。我不再吝嗇真心的讚美和感謝,努力釋放那個勇敢去愛的自己。

最初的我們,都能勇敢坦誠地愛人。時光不能倒流,但未來卻掌握在我們手中。有人經歷挫折後就變得膽小過多地自我保護,有人卻變得更加積極樂觀。二十幾嵗,還來得及。別讓時間在從你的指縫中溜走。下一次遇到真愛,你會好好把握嗎?

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接受

“Ally,你和我亞哥拍拖吧!”她用懇切的眼神看著我。

我差點沒把口中的紅酒噴出來。我琢磨著這個竹笙妹來香港探親血拼會友,仍不忘殷勤地約我出來吃飯喝酒,估計是身負重任,受伯母之托物色未來媳婦了。

她哥是我在維大認識的朋友。他高我一年級,是個文質彬彬的文學生。當年在新生營的國際學生簡介會他是向導之一。聽見我說粵語,就興致勃勃地跑來用半咸不淡的中文搭起訕來。竹笙仔說起廣府話來一板一眼,用詞很七十年代,語法也很滑稽。但他每次看見我,總是堅持用中文和我對話,當作練習。後來我經他推薦加入一個服務性co-ed fraternity - Alpha Phi Omega,希望能借此突破自己的comfort zone,開闊社交圈子。因爲屬於同一個兄弟會,我們越來越熟絡,他也經常照顧我。連我的室友也多次向他逼供,問他是不是暗戀我。大學三年級的暑假我在美國實習,用公司給的補貼成為他姨媽的房客,就這樣認識了他們一家和他的姨媽阿姨表姐表弟,受到萬千寵愛。他們熱情好客,包括他們的寵物貓Happy在内,幾乎都把我當成一家人。故事說到這裡,你大概會說,如果我和他日久生情繼而相戀成婚那就完美了。有多少留學生就是這樣拿到綠卡的不是嗎?

或許他的父母早就把我納入未來媳婦的行列。可我卻恨不得對眼前的她說,即便我有劉心悠的美貌舒淇的女人味周秀娜的身材林志玲的嬌滴滴,她哥也不會對我有任何遐想。如果我是方大同,說不定他還會考慮。什麽意思?不必我點得太明也知道吧。

“別開玩笑了。”我想不出有什麼回應。看著眼前天真的笑臉,我突然尷尬地想躲起來。

“你認識我亞哥在大學的女朋友嗎?她的名字是Lucy。”

“沒有,他沒有告訴我這些。有帶過回家嗎?”

“有的,還挺漂亮的。但亞哥和我說,他們畢業前已經分手了。那時愁眉苦臉的,失戀真的很慘呀。”

我突然想起那個晚上,兄弟會為畢業的四年級生舉行歡送會的那個晚上,他在衆人面前坦白,壓抑了二十幾年的情緒徹底崩潰,淚如泉湧。那晚,我也陪他哭了。

看著眼前這個簡單的女孩,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你覺得你哥哥是個快樂的人嗎?”

“那當然!我哥那麼聰明,讀書那麽好,又受歡迎。”

連在最親的人面前也不能做自己的人,真的快樂嗎?我認識的他,卻是那麽的憂鬱和焦慮。我知道,他是這個傳統的大家庭裏讀書最好的人,被家人寄予厚望,希望他朝出人頭地的那一種。他又是父親那邊僅有的男丁。叔伯兄弟,都等著喝他的喜酒。他不能令他們失望。

我相信愛能衝破一切障礙。終有一天,他能坦然面對自己。終有一天,他會被他們接受。

此時此刻,我多想給他一個深深的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