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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10, 2011

Bereshit

這幾個月,荒廢了這塊田,沒有勤於筆耕。當初言之鑿鑿,如今又是半途而廢,說起來慚愧。

其實我寫了很多無疾而終的文章。寫著寫著就覺得矯情造作了,始終無法勉強自己繼續下去。身邊的人和事,周而復始,萬變不離其宗。以前覺得什麽事都好新奇,非記錄下來不可,否則難以抒懷。現在,倒覺得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說起來,只是幾個月的光景,竟有如此變化。心血來潮開了頭,哪個同事又說了莫名其妙的話,哪段新聞又把我惹毛了,最後還是以沉默終結。思前想後,其實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事,何必大驚小怪?

莫非辛棄疾的那句“ 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我終於有了體會?說愁不愁,只是看開了,覺得沒有必要為賦新詩強說愁。因為人生的苦難太多,輪不到我在這裡無病呻吟。就算是遇見開心的事,也沒有必要手舞足蹈,反而更多的是感恩讚美。因為我所擁有的,並不是靠我自己的力量,乃是靠神的力量。


此時的心態,是平安喜樂的。2010並不平淡,日子過得像電影情節般...... 有趣。2011年,我並不想許下什麽宏願,只要盡所能過好每一天,愛自己而又勇敢去愛,做個快樂的人,就是對上帝、對父母、對自己、對身邊愛我的人最好的回應了。

Monday, August 2, 2010

追夢

朋友說,那個夢總是揮灑不去。失敗了一次又一次,想逃脫,卻又被無形的繩索套牢。

我好心疼。

追夢,沒有不對。堅持,是一份寶貴的禮物。每個人都應該有夢想。夢想可以很空泛很天馬行空,也可以是實際的人生目標。沒有夢想沒有目標的人生是單調的。每天清晨醒來,心中卻毫無指望,年復一年日復一日,過著千篇一律的生活。無夢的人,注定被空虛侵蝕。心中有夢,並付諸行動的人,總能散發出與衆不同的氣質。那是一切華麗外表所不能媲美的。從他的眼神你能看出一顆正在躍動、充滿希望的心。“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當人們被這份堅持所感動,只要能力範圍所及,定會施予援手。追夢的人,是值得敬佩的。

可是,如果你把夢和希望建立在另一個人身上,那情況就複雜得多。假如我的夢想是得到奇洛李維斯的回信,所以我每天都給他寫一封信,告訴他我有多喜歡他在Matrix這部電影的演出。郵差叔叔被我的堅持感動,所以特別小心地處理我的信件,保證它們能夠安全準時地送到他在荷李活比華利山的豪宅門口。可是奇洛李維斯是個混蛋傢伙,就是對我的堅持不爲所動。那我如雪花般的信件還是逃不出石沉大海的命運。或者我的夢想是和吳彥祖結婚,可是他不願意,和Lisa S.共偕連理,那我一哭二閙三上吊也沒用。沒有人能夠控制另一個人的心思意念。既然盡了最大努力,兩個人的夢想還是重疊不在一起,就不是你的責任了。既然怎麽努力也沒有用,就別再把太多心思放在這個人身上。你可以默默地愛他,只是純粹地愛他。你卻不能期望他能幫你達成夢想。愛一個人,並不是要從他身上得到什麽。你走你的陽關道他過他的獨木橋,各自各過著精彩的人生。或許有一天你會發現,獨木橋的盡頭就是你的陽關道呢?誰知道呢?又或許到那時,你早就不在乎。

親愛的,放棄一個人不代表放棄愛。你的夢想是得到滿滿的愛,在找到那個幸運兒之前,就暫時先愛自己吧。愛是一條長長的旅程,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找到你的旅伴的。未知的未來,充滿希冀和精彩的可能性。多麽令人雀躍不已呀!

Wednesday, June 2, 2010

浪子回頭

電視劇裏最受女生歡迎的角色,往往都是亦正亦邪的壞男孩。

他們是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又擁有良好家庭背景的天之驕子。唯獨就是性格不是太好。他們不懂得珍惜好女孩的一往情深,不願為一棵樹失去整片樹林,寧願遊戲人生做個花花公子。最終好女孩忍無可忍,一氣之下離開他的身邊。他頓時覺悟悔不當初,於是洗心革面竭盡全力把真愛尋回來。經典的例子有Sex and the City的Mr. Big和Gossip Girl的Chuck。還有近期的是松藥店的二兒子(韓劇:松藥店的兒子們)。他們總是成功風靡萬千女性影迷。當然大結局總是浪子抱得美人歸。然後電視機前的女孩們自然就感動得一塌糊塗,哭得一地梨花帶雨。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劇情萬變不離其宗,女孩們卻永遠那麽受落。反而那些好男人就永遠不及他們受歡迎。好男人得不到女主角的青睞,只好屈居大配角,成為考驗他們愛情的試金石 - 真是沒天理。

現實中的好女孩和壞男孩,往往不是大團圓結局。他這麼自私自利,又幼稚得以爲全世界都要圍著他團團轉,以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怎麽懂得去欣賞她的付出?就算互相吸引了,一個自我中心的人,哪裏懂得好好去愛和照顧這個她?於是爭吵,繼而他就覺得在一起很煩,終於他毫無責任感一聲不響地離去,獨剩她一人傷心流淚。這樣的搭配很快就一拍兩散了。她無可奈何地離去,他就繼續風花雪月尋開心。一個大男孩要成長是需要更多經歷的。現在不是拍電影電視劇,這可不是一年半載就能發生,也不是人所能控制的。她的青春有限,難道真的要等他終有一天變得成熟才去珍惜她嗎?怕是怕望穿秋水也未必能有這一天吧?所以好女孩還是選擇了好男人。

或許有一天,那個曾經傷害過她的壞男孩終於成長了,知道以前不懂得珍惜這個愛他的她。但事過境遷,她已經成爲另一個人的新娘。而這個他,以前也曾做過別人的壞男孩。

他是她心中永遠的缺口,而這個缺口,就由千篇一律的電視劇情去彌補吧。

*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說什麽人一生總會遇到四個人。第一個遇見的是自己,第二個遇見的是他最愛的人,第三個人是最愛他的人,第四個人是廝守一生的人。第二第三和第四個人往往都不是同一個人。

小妹愚見,說這話的人,應該先去搞懂什麽叫愛。

愛是不能量度,也不能去比較的。我不懂什麽叫你最愛,什麽叫最愛你。爲什麽大家都不能珍惜眼前人,把他當成畢生至愛去愛去疼呢?如果這個人只是在你感到厭倦的時候抓住的救生圈,那麽這個救生圈,總會有漏氣的一天。因為他或她,怎麽能夠承受“你不是真的愛他”這樣沉重的心理負擔?

所以,姐妹們,忘了那個傷害你的浪子,他不值得你把他當成畢生最愛。把你的心,留給真正對你好的那個人。這樣你就不會錯過了老三,而無奈地嫁給老四。

Friday, February 5, 2010

最初的我們

“你小時候好冷酷,總是對人愛理不理的。”


在這個陽光明媚的週末下午,我們坐在Hullet House的陽臺上一邊享受茶點,一邊回憶當年。

眼前這位老同學,用冷若冰霜來形容童年的我。小學時代的我,只和幾個要好的同學玩耍,並不喜愛結交朋友,總是給人傲慢的印象。我不是傲慢,只是太慢熱了。當時班上有幾個男同學,似乎覺得這樣子的我更有挑戰性,就一窩蜂地對我展開“追求”,他也是其中之一。

這些人小鬼大的男同學,最後當然是全軍覆沒了 - 我哪知道什麼喜不喜歡,只覺得討厭他們。我曾把一位同學上課傳的情書當衆撕得粉碎;收到的禮物,不敢拿回家,就乾脆轉送給別人。眼前的這位老兄,也曾因爲放學跟蹤我回家而被我用水壺打了一頓。第一次追女孩子就遇到這麼潑辣的對象,難怪他印象深刻。這天他來香港談生意,順便約了我出來。找了間有特色的餐廳喝下午茶,椅子還沒暖,就被他翻起舊賬。不過說真的,那時畢竟是初次追女孩子,他們的手法實在笨拙,毫無技巧只是一味地窮追近乎騷擾的地步:跟蹤我回家,打電話給我又沒説話,在班房大聲朗讀情書,根本沒理會我的感受。十嵗,我當時才十嵗!這對我而言簡直就是童年陰影。害得我有好長的一段時間,對男生突如其來的追求非常警惕甚至反感。關於這一點,我當然沒有直接告訴他。畢竟這麽多年了,難道還要對“童年陰影”耿耿於懷嗎?

“其實我當年,為了追你背地裏也做過不少努力。”

我心想,那時的黃毛小子,懂得什麼是喜歡嗎?

原來他為了引起我的注意,發奮圖強,從倒數第三名一直拼到前五名。當老師在班上公佈名次的時候,我猛地發現這個人居然步步威脅我在班上的名次。果然被注意到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男子漢大丈夫,成績怎麽能比喜歡的女生差呢?當然要超過她了。噢,這個人還蠻有志氣。再來一個原因,就是要和我考入同一所中學就可以繼續追我了。我居然做了件好事,造就了一個社會棟樑。

他還說起一件我已毫無印象的瑣事。每年暑假我們學校都舉辦消防夏令營,組織學生到消防局參觀。每年都是班上成績最好的三位同學獲得參加的名額,當然包括我(我已經忘了我當時考前三名)。四年級升五年級的暑假,他想在暑假期間見我一面,所以厚著臉皮向班主任要求參加。因為他當時成績突飛猛進,老師決定獎勵他的進步,所以批准他參加。他那天欣喜地到學校集合,卻不見我的身影。最後失望地發現,本來每一班只有三個名額,結果是考第三的我被換下來了。

同學分享他感情上的經歷。前年在事業最低落的時候被一起十年的初戀女朋友甩掉。分手的主要原因來自一個條件比他優秀的第三者。他單身了一年多,尋尋覓覓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對象。畢竟那次的傷害太深了。別人叫他騎驢找馬,他笑言他沒有這個心理素質。在他抵港的前一天,得到她即將和現任男友結婚的消息。無奈比痛苦多。她會後悔的,因為今日的他事業開始起步,創業也有了成果。但一切已經回不去了。

我呢?一些童年往事,就這樣被他的訴述一塊一塊地拼湊起來。開心的,當然比不開心的多啦。順便感嘆一下,這幾年感情像坐過山車,經歷不少高低起伏。我在風雨中走過,變得更成熟堅強,依然心向陽光,期望有一天能雨過天晴。舊同學的分享,提醒了我,也提醒了他自己最初的純真。男人雖然來自火星,金星人真的很難理解。其實他們都是長不到的孩子。在他們心裏最深處,住著一個曾經真心付出感情的小男孩。他曾被狠狠地傷害,漸漸地他不再像以前那麽勇敢、那麽坦白、那麽認真對待感情。他寧願披上盔甲戴上面具,換另一個方式對待金星人。他以為要耍耍花樣,玩玩欲擒故縱,才能獲取芳心。所以做出許多令金星人費解的行爲。

我的心裏也住著一個小女孩。她正在努力做回最真的自己。正如以弗所書所教的那樣:“用愛心說誠實話”。我不再吝嗇真心的讚美和感謝,努力釋放那個勇敢去愛的自己。

最初的我們,都能勇敢坦誠地愛人。時光不能倒流,但未來卻掌握在我們手中。有人經歷挫折後就變得膽小過多地自我保護,有人卻變得更加積極樂觀。二十幾嵗,還來得及。別讓時間在從你的指縫中溜走。下一次遇到真愛,你會好好把握嗎?

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接受

“Ally,你和我亞哥拍拖吧!”她用懇切的眼神看著我。

我差點沒把口中的紅酒噴出來。我琢磨著這個竹笙妹來香港探親血拼會友,仍不忘殷勤地約我出來吃飯喝酒,估計是身負重任,受伯母之托物色未來媳婦了。

她哥是我在維大認識的朋友。他高我一年級,是個文質彬彬的文學生。當年在新生營的國際學生簡介會他是向導之一。聽見我說粵語,就興致勃勃地跑來用半咸不淡的中文搭起訕來。竹笙仔說起廣府話來一板一眼,用詞很七十年代,語法也很滑稽。但他每次看見我,總是堅持用中文和我對話,當作練習。後來我經他推薦加入一個服務性co-ed fraternity - Alpha Phi Omega,希望能借此突破自己的comfort zone,開闊社交圈子。因爲屬於同一個兄弟會,我們越來越熟絡,他也經常照顧我。連我的室友也多次向他逼供,問他是不是暗戀我。大學三年級的暑假我在美國實習,用公司給的補貼成為他姨媽的房客,就這樣認識了他們一家和他的姨媽阿姨表姐表弟,受到萬千寵愛。他們熱情好客,包括他們的寵物貓Happy在内,幾乎都把我當成一家人。故事說到這裡,你大概會說,如果我和他日久生情繼而相戀成婚那就完美了。有多少留學生就是這樣拿到綠卡的不是嗎?

或許他的父母早就把我納入未來媳婦的行列。可我卻恨不得對眼前的她說,即便我有劉心悠的美貌舒淇的女人味周秀娜的身材林志玲的嬌滴滴,她哥也不會對我有任何遐想。如果我是方大同,說不定他還會考慮。什麽意思?不必我點得太明也知道吧。

“別開玩笑了。”我想不出有什麼回應。看著眼前天真的笑臉,我突然尷尬地想躲起來。

“你認識我亞哥在大學的女朋友嗎?她的名字是Lucy。”

“沒有,他沒有告訴我這些。有帶過回家嗎?”

“有的,還挺漂亮的。但亞哥和我說,他們畢業前已經分手了。那時愁眉苦臉的,失戀真的很慘呀。”

我突然想起那個晚上,兄弟會為畢業的四年級生舉行歡送會的那個晚上,他在衆人面前坦白,壓抑了二十幾年的情緒徹底崩潰,淚如泉湧。那晚,我也陪他哭了。

看著眼前這個簡單的女孩,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你覺得你哥哥是個快樂的人嗎?”

“那當然!我哥那麼聰明,讀書那麽好,又受歡迎。”

連在最親的人面前也不能做自己的人,真的快樂嗎?我認識的他,卻是那麽的憂鬱和焦慮。我知道,他是這個傳統的大家庭裏讀書最好的人,被家人寄予厚望,希望他朝出人頭地的那一種。他又是父親那邊僅有的男丁。叔伯兄弟,都等著喝他的喜酒。他不能令他們失望。

我相信愛能衝破一切障礙。終有一天,他能坦然面對自己。終有一天,他會被他們接受。

此時此刻,我多想給他一個深深的擁抱。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沖天救兵














感動。在黑暗中偷偷抹淚。老伯的太太的名字也叫艾莉呢(是Ellie)。年輕的Ellie和Ally也有幾分相似。活潑,有好多新奇的念頭,好想去看這個世界,好想去冒險。

嫁給老伯,日子雖然過得平淡卻快樂。在她心目中,和他過一輩子平淡的日子,慢慢變老,手拖手在搖椅上細説人生,也是一段不平凡的旅程。年輕的夢想,相比之下已不再重要。












人生本身就是一個冒險的旅程。

不在乎how,what,why,when,而是who -
是誰陪你走這一段路。是誰和你分享喜樂分擔悲傷。











寫到這裡又濕透淚眶。
很久沒有這麼坦蕩蕩地承認自己的心竟是這麼柔軟。

Sunday, August 9, 2009

荊棘玫瑰


從前有一朵玫瑰,生長在荊棘之地。

她還是一粒種子的時候,就被一隻蜜蜂誤打誤撞地帶到這片荊棘中。當時誰也沒想到,這粒種子居然會在這麽惡劣的環境下發芽、成長、開出花蕾。

有一天,花蕾綻放,開出美麗的玫瑰花。她是那麽美麗,在這荊棘叢生的地方顯得更加艷麗。

身邊的荊棘嫉妒她的美麗,不屑地說:“哼,臭美的東西。整天只知道炫耀。要不是我們仁慈,沒有吸光泥土裏的養份,你有機會開花嗎?”說罷,拼命往她那裏擠。

玫瑰默不作聲地忍受著。

她的根部早已長得很深,越過荊棘的根部,一直伸延到泥土的底部,吸收更多的養份。她的莖部不斷地往上長,為了吸收更多的陽光。

有一天,烏雲密布,下起暴風雨。雨點打在玫瑰花瓣上,花瓣散落了一地。雨水汎濫,把荊棘都淹死了。雨過天晴的時候,一切都變得狼狽不堪。壞死的荊棘被埋在泥土裏變成養份。玫瑰花凋謝了,卻在風雨過後結出果子 - 變成另一粒種子。

第二年春天,地上長出一顆綠芽,吸收著陽光和養份,漸漸長高,開出花蕾。

*

荊棘下是養份,烏雲上是太陽,就像永遠守護我們的天父。

“逆境對有信心的人而言是踏腳石,對沒信心的人而言卻是絆腳石。逆境塑造我們的品格更像基督。”

靈感來自上週主日學和一幅畫。寫得不好,見笑了。

Tuesday, June 16, 2009

愛的旋律

“愛情”、“愛情”,其實愛比情更深刻更高尚。可是為什麽我們周圍總是充斥很多的“情”,卻沒有太多人說起“愛”。我們聽情歌,不是愛歌。我們寫情詩,不是愛詩。我們和情人談戀愛,卻很少把對方稱爲愛人。所以我們要慶祝情人節,卻沒有愛人節。 英語更過分,索性把情和愛都用一個Love字解決,簡直把上帝賜給人類最珍貴的瑰寶庸俗化了。

別的不說,就說情歌吧。現在的情歌很容易誤導人,濫用文字製造太多情緒。特別是那些斷腸情歌,總是令聽者有心,陷入更深的憂鬱當中。爲什麽這些歌是"情歌",而不是"愛歌"?因爲情歌多是爲了抒發情緒。真正的愛,最簡單不過,但卻不是一言兩語足以形容。而優美華麗的詞藻卻又顯得多餘、浮誇了。真正訴説愛的歌,是不應該有歌詞的。

我正正想起了這首歌。

《D大調卡農》,全名為《Canon and Gigue in D》,“其實並非曲名,而是一種曲式,字面上意思是「輪唱」,簡單的講,就是有數個聲部的旋律依次出現,交叉進行,互相模仿,互相追隨,給人綿延不斷的感覺。 一個聲部的曲調自始至終追逐著另一聲部,直到最後……最後的一個小結,最後的一個和弦,它們會融合在一起,永不分離。這是纏綿極至的音樂,如同兩個人生死追隨。”

多好,沒有了文字的框框,就可以真正用心去體會愛的真諦。

*

我問R先生,什麽是愛。

“When you turn around, then you see it”。他說道。

我相信一見鍾情,我也相信愛必須始於一種感覺。但感覺始終會消逝,那究竟有什麽能夠把這份感覺維持下去?

很多人發現,這份感覺無法維持,那剩下的只是責任。

這麽說,豈不是很消極?

*

當我們打開聖經,不難找到關於愛的章句。

I found the one whom my soul loves.
~Song of Solomon 3:4

他/她必須觸動你的靈魂,而不是你的眼睛。因爲神也説過,祂注重的不是眼睛所見,而是心所見的。

Let us not love with words or tongue but with actions and in truth.
~1 John 3:18

不是單單說甜言蜜語,而是用行動和真理證明,因爲這才是發自内心的。

Love comes from a pure heart and a good conscience and a sincere faith.
~Timothy 1:5

我的理解和經驗得出,如果失去了其中一項,就有了罪惡感,這愛就變質了。

This is my beloved and this is my friend.
~Song of Solomon 5:16

淺白的道理,愛人還必須是一個好朋友。否則,感情無法維繫下去。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casts out fear, because fear involves punishment, and the one who fears is not perfected in love."
~1 John 4:18

愛不是懲罰,愛不是情緒上的折磨,愛不是試探。

覺得自己一直被小心翼翼地保護著。感恩。第一次像現在這樣沒有太多的負面情緒。這個世界形容的愛必須是刻骨銘心,狠狠地傷過才算是愛過。我卻認同聖經所說的“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

“Don't cry because it's over. Smile because it happened.”
~ Dr. Seuss

下一次看見你,我什麼也不必說,點頭微笑已經足夠。

Sunday, March 15, 2009

屬於

在靜茹的演唱會,最令我感動的一首歌 - 《屬於》

如果你周圍的人都對你的堅持不以爲然,連你最親的人也指責你幼稚,你還願意堅持你堅持的,相信你相信的嗎?

孩子的純真難能可貴,那是因為他們未諳世事,所以依然是白紙一張。但當你被社會的陰暗面和現實的無奈一次又一次地擊倒,你還願意呈現最真實的自己,願意承認心底最渴求的是什麽嗎?人云亦云隨波逐流,還是做一個他人眼中的傻瓜呢?

那麽多人喜歡這首歌,不止是因爲旋律好聽這麽簡單吧?

其實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小王子。可是他們都成了大人,大人就必須把小王子藏起來才不丟臉。

*









我堅持的 都值得堅持嗎
我所相信的 就是真的嗎
如果我敢追求 我就敢擁有嗎
而如果都算了 不要呢

或許吧 或許我永遠都不會遇見他
或許吧 或許我太天真了吧

屬於我的昨天之前的結局 我決定我的決定
屬於我的明天之後的憧憬 我迷信我的迷信
屬於我們點點滴滴的傷心 我們要各自忘記
屬於我們閃閃發亮的愛情 我們再一起努力

屬於風的 那就去飛翔吧
屬於海洋的 那就洶湧的
屬於我們的愛 該來的就來吧
為什麼不敢呢 不要呢

是他吧 命中早就注定了的那個他
是他吧 他原來就在這裡啊

屬於我們點點滴滴的傷心 我們要各自忘記
屬於我們閃閃發亮的愛情 我們還要努力

Wednesday, February 11, 2009

快樂

什麽是快樂?

快樂是閲讀。讀一本好書,和作者產生共鳴。或許他和我時空相隔了幾十年幾百年,我們也能做好朋友。找一位書友,交換喜愛的好書,彼此分享閲讀的樂趣和心得。寫一篇讀後感,思考,整理,張貼在網絡上。獨樂樂不如衆樂樂。

快樂是把握當下。不活在過去,不擔憂將來,呼吸每一吋空氣,好好感受生活。

快樂是做一件好事,可以是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今天午飯時間在商場的一樓看見雅各福利會的義工帶著她們的兒子一起義賣玫瑰和朱古力幫家境清貧的小朋友籌款。小男孩打扮成天使的模樣,雀躍地向經過的OL和西裝友推銷手中的朱古力。可是他們都沒有停下急促的腳步。我實在沒有多餘的手掏錢包,可又不忍心看見小朋友失望的臉,最後還是回過頭來買了一盒朱古力。看見小朋友天真爛漫的笑臉,花點錢值得了。

快樂是和朋友分享自己的理想。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我那些在投資銀行律師樓建築師行工作的大學同學們,正琢磨著如果工作保不住該做些什麽。紀律部隊最受歡迎。有人想做消防員、有人想做警察、有人想做ICAC專員。接著是藝術工作。有人對音樂有天份可以去做歌星、有人對藝術推廣有興趣可以去做這方面的公關。問我最理想的工作是什麽?是自由撰稿人。正職是媽媽和老婆,呵呵!寫出點名堂還可以出書,賺點零用錢,還能掛上名作家、才女的虛名。太幸福了!比較符合實際的理想,就是做個part-time自由撰稿人。正職是金融從業員,副業就以寫稿爲樂。搞不好過幾年我真能做到呢。嘿嘿!

快樂是能夠獨立自主,不依賴他人。張學友的《情書》那句歌詞“等待著別人給幸福的人往往都過得不那麽幸福”寫的一點也沒錯。我過去,就是這樣一個女生,所以我得到的快樂都是短暫的。現在的我,更加愛自己,也更快樂。